土地招拍挂工作程序 一般土地招牌挂流程: 一、土地招标出让工作程序 1、制订工作方案:制订招标前期工作方案报中心领导和局领导审定
2、编制招标文件:根据业务处提供的地块材料编制、印刷拍卖文件
3、发布招标公告:出让人至少在投标开始日前 20 天发布招标公告,公布招标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招标时间、地点
4、出售招标文件: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出售拍卖文件,并组织现场踏勘
5、组织现场踏勘:组织意向竞买人对拟出让地块进行现场踏勘、答疑
6、受理投标申请: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投标申请人持投标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明(另有规定除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投标申请,并缴纳投标保证金
7、审查投标资格: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申请人的开发资质、诚信记录等进行审查,符合规定条件的,应通知其参加投标活动
8、投标:投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表述投入标箱
9、开标:出让人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10、评标:评标小组按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人,并签订成交确认书
11、公布成交结果:招标活动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出让人将招标出让结果在土地有形市场或者指定的场所、媒介公布,并退还投标保证金
12、签订出让合同:竞得人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 10 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二、土地拍卖出让工作程序 1、制订工作方案:制订拍卖前期工作方案报中心领导和局领导审定
2、编制拍卖文件:根据业务处提供的地块材料编制、印刷拍卖文件
3、发布拍卖公告:出让人至少在拍卖开始日前 20 天发布拍卖公告,公布拍卖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拍卖时间、地点
4、出售拍卖文件:按拍卖公告规定时间出售拍卖文件,并组织现场踏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