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工资支付承诺书 致:淮北矿业(集团)金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单位) 根据国家、安徽省、宿州市有关规定,我公司对工人工资的支付作如下承诺: 1、从贵单位拿到工程进度款后,我公司一定如期、足额支付工人工资,不发生拖欠现象。 2、我公司在工程开工后,及时与所属各施工班组签订用工协议,并将该协议送宿州市劳动保障局备案。 3、我公司在工程开工后,根据用工协议制订支付工人工资计划。 4、我公司在工程开工后,将所属各项施工班组的组成人员名单、联系电话,送宿州市劳动保障局备案。 5、我公司不按用工协议、计划,如期、足额支付工人工资的,经监理公司、贵单位核实后,我单位在接到通知后 5 个工作日内支付。 6、从贵单位拿到工程进度款后,因我公司不如期、足额支付工人工资而引发工人闹事、围攻、上访等事端的,由我单位承担因此而引发的法律、经济等一切责任。 中国第四冶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011 年 4 月 淮北矿业宿州千亩居住园凯旋百年 (一期)A-2#、A-5#、A-6#楼 工 人 工 资 支 付 承 诺 书 施工单位:中国第四冶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时 间:2011 年4 月 淮北矿业宿州千亩居住园凯旋百年(一期) A-2#、A-5#、A-6#楼 致 : 淮 北 矿 业 ( 集 团 ) 金 园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 建 设 单 位 ) 我 单 位 从 开 工 至 2011 年 10 月 已 按 农 民 工 劳 动 协 议 书 支 付农 民 工 工 资 ( 已 付 农 民 工 工 资 80%)。 施工 单 位 : 中国第四冶金 建 设 有 限 责任公 司 时 间: 2011 年 11 月 23 日 淮北矿业宿州千亩居住园凯旋百年(一期) A-2#、A-5#、A-6#楼 支 付 农 民 工 工 资 情 况 施工单位:中国第四冶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时 间:2011 年 11 月 23 日 安全生产承诺书 : 为切实防范和杜绝工程建设中的各种不安全因素,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我公司特作如下承诺: 一、保证在施工现场进出口醒目处设立施工安全(警示)规则; 二、制定施工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责任制,配备工程建设项目专职安全员,并认真落实各项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三、所有工程建设施工作业人员都要是经过安全教育和技术操作培训,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须有相应的技术资质证书; 四、工程建设中安全管理的重点场所,地点部位等处都要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 五、建筑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