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工资支付承诺书 致:淮北矿业(集团)金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单位) 根据国家、安徽省、宿州市有关规定,我公司对工人工资的支付作如下承诺: 1、从贵单位拿到工程进度款后,我公司一定如期、足额支付工人工资,不发生拖欠现象
2、我公司在工程开工后,及时与所属各施工班组签订用工协议,并将该协议送宿州市劳动保障局备案
3、我公司在工程开工后,根据用工协议制订支付工人工资计划
4、我公司在工程开工后,将所属各项施工班组的组成人员名单、联系电话,送宿州市劳动保障局备案
5、我公司不按用工协议、计划,如期、足额支付工人工资的,经监理公司、贵单位核实后,我单位在接到通知后 5 个工作日内支付
6、从贵单位拿到工程进度款后,因我公司不如期、足额支付工人工资而引发工人闹事、围攻、上访等事端的,由我单位承担因此而引发的法律、经济等一切责任
中国第四冶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011 年 4 月 淮北矿业宿州千亩居住园凯旋百年 (一期)A-2#、A-5#、A-6#楼 工 人 工 资 支 付 承 诺 书 施工单位:中国第四冶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时 间:2011 年4 月 淮北矿业宿州千亩居住园凯旋百年(一期) A-2#、A-5#、A-6#楼 致 : 淮 北 矿 业 ( 集 团 ) 金 园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 建 设 单 位 ) 我 单 位 从 开 工 至 2011 年 10 月 已 按 农 民 工 劳 动 协 议 书 支 付农 民 工 工 资 ( 已 付 农 民 工 工 资 80%)
施工 单 位 : 中国第四冶金 建 设 有 限 责任公 司 时 间: 2011 年 11 月 23 日 淮北矿业宿州千亩居住园凯旋百年(一期) A-2#、A-5#、A-6#楼 支 付 农 民 工 工 资 情 况 施工单位:中国第四冶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时 间:2011 年 11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