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制度汇编 一 、 议 事 制 度 1、 集 体 领 导 原 则 : 凡 属 工 会 工 作 的 重 大 问 题 、 重 要 决 策 事 项 ,都 须 由 工 会 委 员 会 集 体 讨 论 决 定 , 如 遇 紧 急 情 况 , 必 须 由 主 席 个 人作 出 决 定 时 , 事 后 要 向 工 会 委 员 会 报 告
2、 民 主 集 中 制 原 则 : 在 委 员 会 里 , 要 坚 持 个 人 服 从 组 织 , 少数 服 从 多 数 , 下 级 服 从 上 级
坚 持 大 局 观 念 , 一 旦 形 成 决 议 , 必 须坚 决 执 行 , 共 同 维 护 班 子 的 团 结 统 一
3、 分 工 负 责 原 则 : 工 会 委 员 要 根 据 集 体 的 决 定 和 分 工 , 结 合本 职 工 作 , 认 真 履 行 职 责 , 负 责 地 开 展 工 作 , 执 行 集 体 的 决 定 , 接受 组 织 的 检 查 监 督
4、 保 密 原 则 : 工 会 委 员 必 须 严 格 遵 守 保 密 原 则 , 凡 委 员 会 内部 讨 论 的 问 题 , 并 明 确 保 密 或 者 没 有 传 达 任 务 的 问 题 , 必 须 保 守 机密 , 不得随便外传 , 否则 视为违反纪律
二、 民 主 选举制 度 1、 工 会 各级 领 导 机 构, 都 由 民 主 选举产生
2、 工 会 基层组 织 的 会 员 大 会 或 会 员 代表大 会 , 一 般每年召开一 次
会 员 代表大 会 的 代表实行 常任 制 , 任 期三至五年
3、 工 会 会 员 大 会 或 会 员 代表大 会 的 职 权是: ⑴审议 和 批准工 会 基层委 员 会 的 工 作 报 告
⑵审议 和 批准工 会 基层委 员 会 的 经费收支情 况 报 告 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