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清单和工作清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从严治党的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xx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xx届区委九次全会各项部署要求,坚持党的组织路线服务政治路线,坚持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积极推进落实“先领”行动,努力践行“三个表率”,切实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xx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和工作清单
一、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清单1
贯彻执行中央、市委、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要求,党组领导班子负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定期组织中央、市委和区委有关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文件、重要精神的学习
加强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每季度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年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一次,每半年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督查
加强对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党组成员每年做形势任务辅导报告一次
完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领导体制,统筹抓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加强网络意识形态管理工作力量
坚持网上网下意识形态管理标准一致,切实履行互联网管理、网络舆情处理、网络阵地建设等职责
完善舆情日常监管评估机制和舆情相响应机制,及时发现、研判和处理重大突发敏感舆情,及时清理有害信息
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严格对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的管理,建设多层次、广覆盖的网络评论员队伍,加强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
加强对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管理,严格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学术交流合作等管理
促进发挥工青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定期组织党内外知识分子活动,壮大意识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