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1.挖桩承台土方时应乘以相应的系数,其中:人工挖土方综合定额乘以系数1.08;人工挖土方单项定额乘以系数1.25;机械挖土方定额乘以系数1.1 2.人工挖房屋基础土方最大深度按3m 计算,超过3m 时,应按机械挖土考虑;如局部超过3m且仍采用人工挖土时,超过3m 部分的土方,每增加1m 按相应综合定额乘以系数1.05;挖其他基础土方深度超过3m 时,超过3m 部分的土方,每增加1m 按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15 计算。 3.土石方工程定额挖土方淤泥、流砂为湿土外,均以干土为准。如挖运湿土,综合定额乘以系数1.06;单项定额乘以系数1.18。 4.机械挖土方定额已包括人机配合所需的人工,遇地下室底板下翻构件等部位的机械开挖时,下翻部分工程量套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3.如下翻部分实际采用人工施工时,套用人工土方综合定额乘以系数0.9。 5.挖机重车上坡,坡度大于 5%时,运距按斜坡程度乘以系数。详表见上册 P2. 6.推土机、铲运机在土层平均厚度小于 30cm 的挖土区施工时,推土机定额乘以系数1.25,铲运机定额乘以系数1.17. 7.挖掘机在有支撑的大型基坑内挖土,挖土深度在 6m 以内时,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2;挖土深度在 6m 以上时,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4;挖掘机在垫板上进行工作时,定额乘以系数1.25. 8.含水率超过25%时,挖土定额乘以系数1.15。 9.机械挖土方含石量大于 30%或多年沉积的沙硕以及含泥硕层石质时,推土机套用机械明挖出渣定额,铲运机按四类土定额乘以系数1.25。 10.石方:基坑深度5m 为准,超过5m 定额系数乘以1.09. 第二章 1.现场制桩,运距 500m 内,定额乘以系数0.5. 2.打压预制钢筋砼方桩(空心),单节长度超过20m 时,按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2. 3.桩孔孔钻部分回填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套用相应定额,填土者按土方工程松填土方定额计算,填碎石者按砌筑工程碎石垫层定额乘以系数0.7 计算。 4.注浆管埋设定额按桩底注浆考虑,如设计采用侧向注浆,则人工和机械费乘以系数1.2. 5.SMW 工法搅拌桩设计要求全断面套打时,相应定额的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1.5,其余不变。 6.重锤夯实,每增加一遍,定额乘以系数1.25. 7.单独打试桩、锚桩,按相应定额的打桩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 1.5. 8.预制桩和灌注桩以打垂直桩为准,如打斜桩,斜度在 1:6 以内时,按相应定额的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 1.25:;大于 1:6,乘以系数 1.43. 9.单位(群体)工程打桩工程量少于下表者,相应定额的打桩人工及机械乘以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