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浙江省城镇既有住宅房屋结构安全 排查技术导则( 试 行 ) 1 总则 1
1 为 了 指 导 和 规 范 城 镇 既 有 住 宅 房 屋 结 构 安 全 排 查 , 及 时 发现 和 治 理 危 险 房 屋 , 保 障 人 民 群 众 的 生 命 和 财 产 安 全 , 制 定 本 导则
2 本 导 则 适 用 于 浙 江 省 城 镇 国 有 土 地 上 的 既 有 住 宅 房 屋 的 结构 安 全 排 查 工 作
其 他 民 用 建 筑 的 结 构 安 全 排 查 可 参 照 执 行
3 房 屋 符 合 下 列 条 件 之 一 时 , 可 列 为 排 查 重 点 : 1
浅 基 础 房 屋 ( 包 括 天 然 地 基 和 经 地 基 处 理 后 的 天 然 地 基 基础 ); 2
场 地 和 水 文 地 质 条 件 复 杂 的 房 屋 ; 3
砖 混 结 构 的 房 屋 ; 4
采 用 预 制 多 孔 板 楼 ( 屋 ) 盖 的 房 屋 ; 5
大 跨 结 构 的 房 屋 ; 6
上 世 纪80 年 代 、90 年 代 建 设的 房 屋 ; 7
已达到或接近设计使用 年 限的 房 屋 ; 8
临街破墙开店等结 构 或使用 功能有 较大 变动的 房 屋 ; 9
勘察、设计、施工 资料等不齐全 的 房 屋 ; 10
群 众 反映有 结 构 安 全 问题的 其 他 房 屋
4 房 屋 结 构 安 全 排 查 除 应 符 合 本 导 则 的 规 定 外 , 尚 应 符 合 国 家 、行业和地方现行相关标准的 要求
3 2 排查分类 2
1 房 屋 结 构 安 全 排 查 中 应 当 根 据 房 屋 存 在 问 题 严 重 性 程 度 分为 甲 类 、乙类 和丙类 三个类 别
其中 ,检查 中 未发现结 构 安 全 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