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石油设施电器安全规程 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按照GB/1.1 一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6560-2003《海上石油设施电气安全操作规程》,与GB/T6560-2003 相比,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修改了标准的名称; --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的引导语和引用标准代号、顺序号和年号(见第2 章); --修改了条款表述所用的助动词的等效表述形式(见3.1.2,3.3.4,3.3.13,3.3.14); --修改了不明确或有歧义的条款(见3.1.2,3.3.3,3.3.9,3.3.12,3.3.17,5.2.7,5.3.3,61,62,7.21,9.2.2,9.9.2,9.9.4); --修改了第5 章的标题(见第5 章); --修改了应急发电机组日常巡检内容和定期检查内容(见8.1.2,8.1.3); --修改了蓄电池组的安全规程内容(见8.2); --修改了电动机及附属设备的巡检内容(见9.4.2); --修改了手持电动工具和可移动式电气设备的安全规程内容(见9.5.1,9.5.3); --增加了“电气设备巡检记录”的内容(见4.2.2); --增加了电气设备的的巡视内容(见5.2.1,5.2.4); --增加了隔离开关和电容器的巡检内容(见5.2.9,5.2.10); --增加了电加热设备的安全规程内容(见9.8.3,9.8.4,9.8.6); --增加了照明装置的安全规程内容(见9.9.5)。 本标准由石油工业安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分公司海洋采油厂、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分公司海上石油工程技术检验中心、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分公司安全环保处。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玉虎、赵兴、任登龙、王振法、周鲁川、许伟、纪献壮、陈磊。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SY/T6560--2003。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海上石油设施电气装置的运行和检查的安全规程。 本标准适用于海上石油设施电气装置的安全操作和管理。内陆湖泊水上石油作业参照执行。海上石油设施包括海洋石油作业设施和海洋石油生产设施。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836.1 爆炸性环境 第1 部分:设备 通用要求 SY 6345 浅海石油作业人员安全资格 DL 408-19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DL/T 596 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