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海南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调整说明 一、调整原因 自2005 年以来,我省公布了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共80 多个
由于种种原因,一些项目存在名称不规范、分类不准确、保护责任单位不合适等问题
如黎族传统纺染织绣技艺,公布名称为‚黎族传统棉纺织工艺‛,该项目已包含的‚缬染工艺‛、‚黎族传统麻纺织工艺‛、‚黎族 絣染技艺‛等又被作为独立的项目公布,‚黎族纹身‛与‚黎族文身‛、‚七彩雕画‛与 ‚花瑰艺术‛本是同一个项目,却被作为不同的项目公布,等等,影响了我省非遗项目名录的更新、扩充和科学保护发展
二、调整原则 (一)项目名称调整:项目为国家级的,项目名称原则上按照国家级名称调整;非国家级的,对名称重新进行规范
(二)项目类别调整:按照项目的形式和内涵,对类别不准确的予以调整;在国家名录十大类的基础上,按照《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规定范围,增加‚其他‛类;类别排列顺序参照国家级名录
(三)项目调整:项目内容重复的予以合并,保护单位不变;项目实际已无活态传承,或有严重争议的,予以撤销;对有层级关系的项目,按照一级项目(母项目)、 二级项目(子 2 项目)划分
一级项目(母项目)分配代码,二级项目(子项目 )不分配代码
(四)保护单位调整:不合适作为保护单位或一个项目在同一市县有两个以上保护单位的,予以调整,如行政机关、非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非独立法人单位、不具备履行职责条件的单位等
三、项目调整情况 (一)调整规范名称的项目 1
按国家级名称调整的项目:‚黎族树皮布‛调整为‚黎族树皮布制作技艺‛,‚黎族钻木取火‛调整为‚黎族钻木取火技艺‛,‚海南洋浦盐田传统日晒制盐技艺‛调整为‚海盐晒制技艺‛,‚黎族民间打柴舞‛调整为‚黎族打柴舞‛,‚南海更路经‛调整为‚南海航道更路经‛,‚黎族船型屋居住习俗‛调整为‚黎族船型屋营造技艺‛,‚黎族传统器乐‛调整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