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五章 特殊儿童的家庭教育指导 1
特殊儿童的定义与类型 (1 )定义:广义的“特殊儿童”,是指除正常儿童以外的各类儿童,包括身心障碍的儿童与资赋优异的儿童
狭义的特殊儿童主要指那些身心有障碍的儿童
(2 )类型:超常儿童是指在智力发展上明显超过同年龄常态儿童一般发展水平或具有某方面特殊才能的儿童
智障儿童,又叫弱智儿童、智力落后儿童、智力残疾儿童
是指儿童的智力和活动能力明显低于同年龄儿童的水平,并表现出适应行为障碍的儿童
孤独症儿童,又称自闭症儿童
孤独症通常发生于 3 岁之前,是一种终身性、固定性、严重的全面精神发育障碍疾病
肢体残疾是指人的四肢残缺或四肢、躯干麻痹、畸形,导致人体运动系统不同程度的功能丧失或功能障碍
视觉残疾儿童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双眼视力损失或视野缩小,而难以从事一般人所从事的工作、学习或其他活动的儿童
听力残疾儿童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双儿听力丧失或听觉障碍,听不到或听不清 周 围 环 境 的声 音 的儿童
特殊儿童家庭教育目 的与任 务 对 各类特殊儿童实 施 适宜 的家庭教育的目 的主要是为了 满 足 不同类型特殊儿童的发展需 要,在力所能及 的范 围 之内 ,弥 补 影 响 儿童正常发展的各种因素 ,促 进 儿童的发展,使 其能正常地 生活和学习
对 于智力超常儿童而言 ,学前家庭教育的目 的是通过适宜 有效 的教育,使 儿童的智慧 得 到持 续 的高 水平的发展,为将 来 成 为杰 出的人才打 基 础
针 对 除超常儿童以外的其它 各类特殊儿童,家庭教育需 要重点 完 成 以下 任 务 :(1 )健康 教育:对 于特殊儿童来 说 ,身体健 康 是他们 接 受 特殊训 练 ,适应社 会 生活的前提
另 外,特殊儿童的身心有其各自的特点 ,对 他们 进 行健 康 教育要充 分 考 虑 到他们 自身的特殊需 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