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争端解决案例分析美国201钢铁保障措施案美国对日本热轧钢产品的反倾销案例美国和欧共体知识产权案例事件时间轴2012年3月5日2012年3月27日2013年3月2013年12月4日依据美国贸易法第201条,美国总统布什宣布,从3月20日起对进口的板坯、板材、长材等主要钢材品种实施为期3年的关税配额限制和征收8%-30%的关税
这一决定公布后,引起各国强烈反响,欧盟以及中国、日本、韩国、俄罗斯、乌克兰、巴西等受到限制和损害的国家纷纷提出与美国磋商,并向WTO提出申诉
欧盟宣布采取临时钢铁保障措施以防止因美国采取钢铁保护主义政策而导致的国际钢铁产品对欧盟市场的冲击,决定自3月29日开始,对来自各国的15种钢铁产品征收14
9%到26%不等的附加关税
世界贸易组织裁定,美国2002年对进口钢铁征收30%的关税违反了国际贸易规则
迫于国际舆论的压力,美国宣布取消201钢铁保护措施
起始时间:2002年3月5日结束时间:2003年12月4日,美国宣布取消201钢铁保护措施
时间长度:一年零九个月
被申诉方:美国申诉方:欧盟以及中国、日本、韩国、俄罗斯、乌克兰、巴西等受到限制和损害的国家
仲裁组织:WTO原因:美国宣布从3月20日起对进口的板坯、板材、长材等主要钢材品种实施为期3年的关税配额限制和征收8%-30%的关税
仲裁结果:世界贸易组织2003年3月裁定,美国2002年对进口钢铁征收30%的关税违反了国际贸易规则
专家小组认为,美国没有拿出进口激增的证据,也没有证据表明进口损害了美国钢铁业
报告指出,美国夸大了进口增长的数量,把从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国家加拿大和墨西哥的进口量也计算在进口的总量中,实际上协定国之间不存在进口数量的限制案例分析WTO争端解决机制基本程序案例分析1
磋商:WTO成员间发生贸易纠纷,争议各方首先通过磋商解决
欧盟以及中国、日本、韩国、俄罗斯、乌克兰、巴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