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体关系与自体心理学:导论(第二版)麦克· 克莱尔 (Michael St
Clair )著 / 陈登义译第一章客体关系理论与自体心理学本章提供往后旅程上的一张"地图 " ;并将精华部分提炼出来
本章所要介绍的有下列几个主题:客体关系与自体心理学、 相关的名词与概念、一些主要理论间的核心议题与重大差异以及阐释这些议题所需的活生生个案例证
一、客体关系与自体心理学(Object Relations and the Psychology of the Self )客体关系即人际关系
"客体 " (object )这个词,最初是由弗洛伊德所引用的一个技术性字眼,单纯指的是可以去满足某种需求(的东西)
比较广义的讲, 则是指作为另一个人其感受或驱力的客体(对象) 或标的物之重要关系人或事物
弗洛伊德在讨论本能驱力及有关早期母子(女)关系的背景脉络时首次使用客体一词
在和"关系 " (relations)连在一起使用时,客体指的是人际关系并且认为过去关系(所留下)的内在残余(inner residues )会塑造个人在目前和其它人们之间的互动情形
精神分析总是在探究个人的过去到底是如何在影响目前的行为与关系
例如,精神分析寻求的是去探究治疗中所发生的转移关系;也就是说, 个案到底是如何把他或她的过去关系转移到目前和治疗师之间的关系里
精神分析也在传统上要去研究关系议题,诸如在伊底帕斯期儿童和父母的关系
然而,在精神分析理论中某些学者也曾以很特别的方式去关注这个「关系」以及「过去关系」 究竟是如何结构及塑造其人格
这些作者对关系以及人格的结构与发展所采取的途径是和古典的弗洛伊德人格模式不相同
粗略地讲, 那些远离古典弗洛伊德模式的人--这里我并不是在讲那些弗氏在世时和他分裂开来的人们,诸如卡尔荣格、 阿德勒、 朗克以及其它人--我们可以把他们划分为客体关系理论家以及自体心理学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