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 年司法考试仲裁法案例 某市食品厂和另一市某高级商场签订了一份长期供货合同
最初的一段时间内,食品厂都能够按照合同的约定交付货物
但是后来由于受到外部的冲击,食品厂的效益下滑,同时由于机器设备老化,生产出来的产品的质量下降
因此供给商场的产品多为次品,导致消费者大量投诉,严重影响了该商场的经济效益,给该商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大约 15 万元
商场多次与食品厂交涉,但是均未能就损害赔偿的具体数额达成一致意见,后来双方商定,将该合同纠纷提交某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并且签署了仲裁协议
l 问题: 1
如果在签订了仲裁协议后,商场认为该仲裁协议不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就此发生争议,此时有关的当事人应当向何机构寻求解决
如果在仲裁的过程中,仲裁委员会认为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此时仲裁委员会能否根据双方当事人 就合同纠纷达成的仲裁协议继续进行仲裁
如果仲裁委员会作出了仲裁裁决后,食品厂对仲裁裁决不服,是否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是否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如果食品厂认为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在收到仲裁裁决后,食品厂可以寻求何种救济
在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时,开庭了,但是没有公开进行
此程序是否正当
如果仲裁委员会裁定食品厂赔偿商场10 万元的损失,但是食品厂没有自行履行该仲裁裁决,商场应当向何机构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商场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食品厂向法院提交证据证明仲裁裁决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如果商场希望再次寻求法律救济,应当申请仲裁还是进行诉讼
此时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但是如果一方申请仲裁,一方提起诉讼的,则应当由人民法院裁定其法律效力
此时可以继续进行仲裁
主合同是否有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
仲裁裁决实行一裁终局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