癫痫持续状态的诊断与处理神经内科传统的癫痫持续状态(statusepilepticus,SE)的定义为:1次癫痫发作持续30min以上,或反复多次发作持续>30min,且发作间期意识不恢复至发作前的基线状态
但对于30min的时间界定一直存在争议
基于癫痫持续状态的早期临床控制和对脑的保护,ILAE在2001年提出临床上更为实用的定义为:一次癫痫发作(包括各种类型癫痫发作)持续时间大大超过了该型癫痫发作大多数患者发作的时间,或反复发作,在发作间期患者的意识状态不能恢复到基线状态
一、癫痫持续状态的定义从临床实际操作角度,全面性惊厥性发作持续超过5分钟,或者非惊厥性发作或部分性发作持续超过15分钟,或者5~30分钟内两次发作间歇期意识未完全恢复者,即可以考虑为早期SE(earlySE或impendingSE),因为此期绝大多数发作不能自行缓解,需紧急治疗以阻止其演变成完全的癫痫持续状态
还需要注意的是,“癫痫持续状态”一词的含义实际为“癫痫发作的持续状态”,既可见于癫痫患者的癫痫发作,也可见于其他病因(如脑炎、脑外伤等)所导致的癫痫发作
二、癫痫持续状态的分类按照癫痫发作持续时间及对治疗的反应,可以对全面性惊厥性癫痫持续状态进行分类:(1)早期SE:癫痫发作>5min(2)确定性SE(establishedSE):癫痫发作>30min(3)难治性SE(refractorySE,RSE):对二线药物(见本章第四部分)治疗无效,需全身麻醉治疗,通常发作持续>60min(4)超难治性(superRSE):全身麻醉治疗24小时仍不终止发作,其中包括减停麻醉药过程中复发
按照癫痫发作类型分类:(1)惊厥性SE(convulsiveSE,CSE):根据惊厥发作类型进一步分为全面性及局灶性
(2)非惊厥性SE(non-convulsiveSE,NCSE):NCSE是指持续性脑电发作导致的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