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 2014 年 12 月 4 日,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 ”,2014 年“12
4 ”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
1982 年 12 月 4 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宪法
现行宪法公布实施以来,每年的12 月 4日,全国各地都会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将每年的12 月 4 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
32 年前的今天,现行宪法通过;13 年前的今天,被确定为全国法制宣传日;12 月 4 日,首个国家宪法日承载着一个国家和民族对于法治的执着追求,也见证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治建设取得的发展进步
30 多年来,我国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有效维护党的领导,有力保障人民当家做主,不断夯实依法治国基础,充分发挥治国安邦总章程的重要作用,成为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稳固法治基座
法制宣传日的由来2001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12 月 4 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
将宪法实施日定为法制宣传日,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基础,是公民权利的根本法律保障,是实现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的基础,是依法治国的基本依据,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在全体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首要的任务,就是要进行宪法知识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公民了解宪法、掌握宪法,增强宪法观念,树立宪法权威
因此,将现行宪法的实施日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 充分体现了宪法在我国政治、经济、 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体现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基本任务,体现了 “依法治国 ”的要求
宪法的概念和特征: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它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