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行业分析报告一、定义电视剧是一种专为在电视机荧屏上播映的演剧形式。它兼容电影、戏剧、文学、音乐、舞蹈、绘画、造型艺术等诸因素,是一门综合性很强的艺术。电视剧是一种适应电视广播特点、融合舞台和电影艺术的表现方法而形成的艺术样式。一般分单本剧和系列剧(电视影集)。单本剧:具有独立的故事或情节。它是由一个完整的故事或情节构成的,有情节的发生、发展、高潮和结局的完整脉络(ex:《福尔摩斯》、《黑镜》)。系列剧:有几个主要人物贯穿全剧,但故事情节并不连贯,每集或几集都是一个完整的、独立的故事,观众可以连续收看。电视剧是随着电视广播事业的诞生而发展起来的。在这幕后有一定的推动作用致使一些电视剧网站孕育而生,比较典型的分类电视剧在线观看网站很受大众的喜爱。生活中,电视剧的定义已经狭义化,仅指电视系列剧(TVseries),而非其他形式。二、监管机构和政策环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一)、监管机构及其职能内设机构直属单位地方管理机构新闻报刊司电视剧司电影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进口管理司……..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电影集团中央电视台……北京局上海局天津局湖南局重庆局广东局……国务院1、组织架构2、主要职能正部级蔡赴朝总局局长(1)、拟订广播电影电视宣传、创作的方针政策,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2)、起草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法律法规草案,拟订相关技术标准和部门规章,推进广播电影电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3)、组织推进广播电影电视领域的公共服务,组织实施广播电影电视重大工程,扶助老少边贫地区广播电影电视建设和发展,指导、监管广播电影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4)、制订广播电影电视事业、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广播电影电视事业、产业发展,管理全国性重大广播电影电视活动。(5)、拟订广播电影电视宣传、创作的方针政策,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来源:广电总局官网来源:广电总局官网(二)、行业监管体制1.电视剧经营许可制度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应该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做经营许可证》,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从事电视剧的制作业务。2.电视剧备案公示和摄制行政许可(1).取得电视剧的制作资质;(2).在“电视剧电子政务平台”注册开户;(3).将所拍摄的电视剧题材报广电总局备案,经广电总局统一公示;(4).获得拍摄许可证(甲种证或乙种证)后,即可进行拍摄;(5).如剧中有外籍主创人员和演员,需向广电总局国际合作司申请批复;(6).如需对已备案公示的题材进行剧目、集数、制作机构的变更,需向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变更申请。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持有《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2).持有《广播影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3).设区的市级以上电视台(含广播影视台、广播影视集团);(4).持有《摄制电影许可证》;(5).其他具备申领《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资质的制作机构。电视剧审查委员会3.电视剧内容审查许可许可通过播放制片方电视剧复审委员会禁播不服,复审申请4、电视剧播前审查电视台电视剧播前审查重播审查来源:网络搜索(三)、政策环境名称生效日期文件编号《广播电视管理条例》1997年9月1日国务院令[1997]第228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2004年8月20日国家广电总局令[2004]第34号《中外合作制作电视剧管理规定》2004年10月21日国家广电总局令[2004]第41号《广电总局电视剧司关于进一步规范卫视综合频道电视剧编播管理的通知》2010年5月1日剧规字[2009]第56号《电视剧内容管理规定》2010年7月1日国家广电总局令[2010]第63号《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的通知》2011年10月11日广发[2011]第79号《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境外影视剧引进和播出管理的通知》2012年2月9日-1、相关行政法规2、“一剧两星”新政的实施(1)、2014年4月15日,广电总局宣布实施“一剧两星”新政。具体内容包括:同一部电规剧每晚黄金时段联播的综合频道不得超过两家;同一部电规剧在卫规综合频道每晚黄金时段播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