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营业线施工方案审查、审批程序与营业线爆破施工安全专项方案汇编营业线施工方案审查、审批程序●总体要求科学制订施工方案。严格施工图、施工组织设计和营业线施工方案审查;认真组织现场调查,充分考虑各种因素,使施工方案切合现场实际,可操作、能控制。●施工组织设计预审和审查制度预审。执行《关于公布〈上海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运发〔2024〕161 号)规定: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在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及相关设备管理单位的指导下编制,并先行组织自审、完善。由建设管理项目机构组织设计、施工(包括配合单位)、监理、设备管理、行车组织、铁路办事处等单位、部门对施工方案进行预审,并初步划分类别,形成会议纪要。由建设管理项目机构组织设计、施工(包括配合单位)、监理、设备管理、行车组织、铁路办事处等单位、部门对施工方案进行预审,并初步划分类别(按临近营业线施工的影响程度,划分为 A、B、C 三类),形成会议纪要。安全审查。(上铁运发〔2024〕161 号)规定:按预审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的施工方案由路局主管部门(外委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由路局地铁办牵头组织审查)组织设计、施工、施工配合、监理单位及路局相关业务处(室)、行车组织、设备管理、安监、铁路办事处等部门和单位进行审查,在施工方案审查时给予明确划分其类别。第 1 页 共 18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施工方案审查会召开前,施工单位应提前 3 天将施工方案送交监理和路局有关部门以及行车组织和设备管理单位批阅。施工方案审查会召开前,地铁项目工程师应首先预审和熟悉施工方案,组织现场交底并提出预审意见,包括需要在施组审查会上提出的设备管理单位配合工作要求。注意:组织安全审查会时,设备管理单位必须到会,比如认定地下是否有光电缆设施,必须由设备管理单位自己确定,不可以想当然认为本工程范围内没有地下光电缆设施,就不通知设备管理单位派员参加安审会(若在组织现场交底时已认定,应有书面依据)。审查内容。重点审查施工单位在施工组织方案中为确保营业线施工安全(如路基稳定、轨面变化和行车设备保护等)所实行的安全措施、预案、工艺和方法,是否符合部、局有关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细则的规定和行规、工规所规定的条款,是否按设计方案组织实施;同时对施工项目和范围进行界定,提出安全控制要求;施工组织方案中必须明确提出营业线施工的行车条件、施工方法和安全措施,缺一不可。监理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