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行政审批制度与行政局依法行政经济进展工作方案汇编行政审批制度行政审批是行政审核和行政批准的合称
行政审核又称行政认可,其实质是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人行为合法性、真实性进行审查、认可,实践中常常表现为盖公章
定义分类行政审批制度行政批准又称行政许可,其实质是行政主体同意特定相对人取得某种法律资格或实施某种行为,实践中表现为许可证的发放
行政审核与行政批准常常联系起来使用,只有符合有关条件才能获得许可证,而且还需定期检验,假如没有违反规定的情况出现,就由有关机关在许可证上盖章,表示对相对人状态合法性的认可
总之,行政审批是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由实际执法部门来审核是否符合条件的行为
[1]行政审批是指行政机关(包括有行政审批权的其他组织)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经过依法审查,实行“批准”、“同意”、“年检”发放证照等方式,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认可其资格资质、确认特定民事关系或者特定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行为
行政审批的分类政府具有审批性的管理行为归纳为四大类:审批、核准、审核、备案
审批:是指政府机关或授权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有关文件,对相对人从事某种行为、申请某种权利或资格等进行具有第 1 页 共 16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限制性管理的行为
审批有三个基本要素:一是指标额度限制;二是审批机关有选择决定权;三是一般都是终审
审批最主要特点是审批机关有选择决定权,即使符合规定的条件,也可以不批准
核准:是指政府机关或授权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有关文件,对相对人从事某种行为,申请某种权利或资格等,依法进行确认的行为
因此,在批准相对人的申请时,只是根据有关条件进行确认
只要符合条件,一般都予以准许
核准的条件都比较明确具体,便于确认
审核:是指由本机关审查核实,报上级机关或其他机关审批的行为
备案:是指相对人根据法律、法规、行政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