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管理规定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单位: 为确保安全生产,经公司研究决定,制定下发本制度
望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认真执行
附: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管理规定 施工临时设施管理规定 第一章 目的和范围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及所属项目部的临时设施管理工作,结合各个项目现场临时设施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明确了项目现场临时设施的基本要求,以保护建筑工程周边环境及人身安全,推动项目现场安全健康发展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采购、租赁、搭设与拆除、验收、检查、使用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管理
第四条 本规定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第二章 职责 第五条 公司安全科 公司安全科是其所辖项目的临时设施管理的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临时设施的规划进行审核、标准进行评估确认、费用进行核实批准
对临时设施的标识、使用、周转、维护等进行统一计划协调
各项目部负责各自项目范围内临时设施的租用、使用、维护,负责租赁临时设施的出入场
第三章 临时设施管理内容 第八条 临时设施计划 1、公司所辖项目部组建后,针对项目规模和现场环境,依据项目所实施的施工组织设计规划,经过公司对项目的策划,按最少的投入,获取最大效益,在保证安全生产、符合环保要求的前提下,本着勤俭节约、合理装备、满足经营、保证生产的指导思想,在项目开工前,项目部按照公司策划并按公司标准图集自行采购、租赁临时设施
2、项目部临时设施规划按以下原则进行: (1)有效利用场地的使用空间,遵循公司标准化图集的要求,对施工机械、生产生活临建、材料堆场等进行最优化的布置,满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便生活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2)科学规划现场施工道路和出入口,以利于车辆、机械设备的进出场和物资的运输,并尽可能的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对施工区域和周边的各种公用设施、树木等加以保护
(4)临建围墙、临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