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控制-信息系统更新/改造/升级方案 第一节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软件变更与维护管理,提高软件管理水平,优化软件变更与维护管理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应用系统已开发或采购完毕并正式上线、且由软件开发组织移交给应用管理组织之后,所发生的生产应用系统(以下简称应用系统)运行支持及系统变更工作
第二节 变更流程 第三条 系统变更工作可分为下面三类类型:功能完善维护、系统缺陷修改、统计报表生成
功能完善维护指根据业务部门的需求,对系统进行的功能完善性或适应性维护;系统缺陷修改指对一些系统功能或使用上的问题所进行的修复,这些问题是由于系统设计和实现上的缺陷而引发的;统计报表生成指为了满足业务部门统计报表数据生成的需要,而进行的不包含在应用系统功能之内的数据处理工作
第四条 系统变更工作以任务形式由需求方(一般为业务部门)和维护方(一般为信息部门的应用维护组织和软件开发组织,还包括合作厂商)协作完成
系统变更过程类似软件开发,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 :任务提交和接 受 、任务实现、任务验 收 和程序 下发上线
第五 条 因 问题处理引发的系统变更处理,具 体 流程参 见 《 问题处理管理制度》
第六 条 需求部门提出 系统变更需求,并将 变更需求整 理成《 系统变更申 请 表》(附 件一),由部门负 责 人 审 批 后提交给系统管理员
第七 条 系统管理员 负 责 接 受 需求并上报给 IT 主 管
IT 主 管分析 需求,并提出 系统变更建议
IT 经 理根据变更建 议 审 批 《 系统变更申 请 表》
第八 条 系统管理员 根据自 行开发、合作开发和外 包开发的不同 要求组织实现系统变更需求,将 需求提交至 内部开发人 员 、合作开发商或外 包开发商,产生供 发布 的程序
第九 条 实现过程应按 照 软件开发过程规定进行
系统变更过程应遵 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