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 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6〕121 号),为全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现将 2018 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计划制定如下: 一、全面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 (一)全面推行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在工程建设领域,坚持施工企业与农民工先签订劳动合同后再进场施工,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建立劳动计酬手册,记录施工现场作业农民工的身份信息、劳动考勤、工资结算等信息,逐步实现信息化实名制管理,健全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记录,明确用人单位对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责任,到 2018 年底前,实名制管理覆盖 70%以上在建工程项目。 (二)落实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督促工程建设领域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推动各类企业委托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实现月清月结。在工程建设领域,鼓励实行分包企业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代发工资的办法。到2018 年底前,实现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的工程项目达90%。 (三)明确工资支付各方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企业对招用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责任,督促各类企业严格依法将工资按月足额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将工资发放给不 具 备 用工主体资格的组 织 和个 人。在工程建设领域,施工总承包企业对所 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 总责,分包企业对所 招用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负 直接责任,不 得 以工程款 未 到位等为由 克 扣 或 拖欠农民工工资,不 得 将合同应 收 工程款 等经 营 风 险 转 嫁 给农民工。到 2018 年底前实现全区 政府性 投 资的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零 拖欠。 二、健全工资支付监 控 和保障制度 (一)完 善 工资支付监 控 机 制。对辖 区 内 企业工资支付情 况 实行日 常 监 管,对发生 过 拖欠工资的企业实行重 点 监 控 并 要 求 其 定期 申 报 。建立和完 善 欠薪 预 警 系统 ,根据工商 、税 务、银行、水 电 供 应 等单位反 映 的企业生 产 经 营 状 况 相 关指 标变 化情 况 ,定期 对重 点 行业企业进行综 合分析 研 判 ,发现欠薪 隐 患 要 及 时 预 警 并做 好 防 范工作。 (二)落实工资保证 金 制度。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工资保证 金 制度,根据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 况 ,实行差 异 化缴 存 ,推行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