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务处理 1、收到租金时 借:银行存款 6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60000 2、代开发票缴纳税金时 借:应交税金--营业税 3000(60000*5%) 借:应交税金--城建税 210(3000*7%) 借: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90(3000*3%) 贷:银行存款 3300 3、月末,根据缴纳的税金做提取分录 借:其他业务支出 3300 贷:应交税金--营业税 3000 贷:应交税金--城建税 210 贷: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90 4、提取出租办公楼的折旧费 借:其他业务支出 贷:累计折旧 5、月末,结转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支出 借:本年利润 贷:其他业务支出 借:其他业务收入 贷:本年利润 一、交纳税款具体种类及相关规定 我国企业出租房屋,具体需要交纳营业税、印花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企业所得税
现将各税种分述如下: 第一,营业税
以房屋出租取得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按“服务业—租赁业”税目,税率为5%计算缴纳营业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税目税率表、《营业税税目注释 (试行稿)》) 第二,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缴纳
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如下: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
教育费附加,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分别与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缴纳(1985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和1986年发布的《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
这里值得注意的是,1994年1月1日至今,教育费附加比率为3%
同时在国家总局2010年10月18日下发的国务院《关于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