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地址数据建库技术规程 地名地址数据建库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地名地址数据的分类与编码、数据建库的成果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地名地址数据的采集、处理、建库和应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852-2001 地名分类与类别代码编制规则 GB/T2260-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GB/T10114-2003 县级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 GB/T17941-2008 数字测绘成果质量要求 GB/T23705-2009 数字城市地理信息公共平台 地名/地址编码规则 CH/Z9010-2011 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地理实体与地名地址数据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地名 geographic name 地理实体的专有名称。 [GB/T 16820-2009,4.85] 3.2 门(楼)址 Bu ilding address 院落、独立门户或建筑物表示编号的文字描述,包括门牌号码和楼牌号码。 [GB/T 23705-2009,3.5] 3.3 地址 address 门(楼)址地理实体位置的结构化描述。 3.4 标准地址 standard address 使用规范的语言文字书写,并经过官方认可的地址全称。 3.5 兴趣点 point of interest 沿街巷或在小区中具有地理表示作用的店铺、公共设施、单位或建筑等。 [CH/Z 9001-2007,3.8] 3.6 街巷名 road or lane name 街巷指供各种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城市道路。街巷名是街巷规范名称的文字描述。 [GB/T 23705-2009,3.3] 3.7 小区名 z one or block name 小区指居住相对集中的生活聚集地,如居民小区、自然村等。小区名是小区规范名称的文字描述。 [GB/T 23705-2009,3.4] 4 分类与编码 地名地址按内容分为地名、地址和兴趣点三部分。 4.1 地名 a) 地名分为自然地理实体地名和人文地理实体地名两类; b) 地名要素的分类与编码见 GB/T 18521-2001。 4.2 地址 4.2.1地址构成 标准地址采用分段组合的方式描述,由行政区域、基本区域限定物、局部点位置三大类要素构成。其中:行政区域可由市、县(区、县级市、自治县)、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逐级构成;基本区域限定物可分为街巷、小区、片区和开发区等;局部点位置描述为门(楼)址,可根据需要细分为一级门(楼)址和二级门(楼)址。在基本区域限定物名称中,若存在小区名和街巷名描述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