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考查学科评价方案(试行)为进一步推进全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落实新课程改革的各项任务和措施,建立和完善适应素质教育发展目标的质量评价体系,切实保证考查学科的教学效果,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发展,特制定考查学科教学质量评价方案,请各学校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组织落实
一、评价学科品德与生活、音乐、体育、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二、评价时间每学期期末考试前一周内三、评价依据1、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2、考查学科课程标准与教材
四、评价办法1、学校要在学期初确定可操作性的考查实施方案,根据各学科考查实施办法,学校自行组织考查
2、教育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检查、监督和巡视,强化学校相关学科考查工作的落实
五、评价结果的呈现方式1、以测评成绩登记表的形式记录学生成绩,由任课教师做好质量评价分析 ,成绩登记表和质量分析表由学校存档并及时上报区教研室
2、评价结果以“等级+评语”的形式通知学生并填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六、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评价实施办法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规范学校依法办学行为, 积极引导教师确立课程意识, 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能力, 改变学生以单纯地接受教师传授知识为主的学习方式,为学生构建开放的学习环境, 提供多渠道获取知识, 并将学到的知识在实践中加以综合运用的机会,促进学生全面持续发展, 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提高终身学习能力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考查对象义务教育阶段三至六年级的全体学生三、考查内容与方式1、评价理念(1)评价的整体观
将课程资源、学生表现和活动成果融为一体,同时注意把评价本身作为师生共同学习的机会
(2)评价主体的多元化
将学生、教师、学校均作为评价者
(3)评价内容的过程性
重视对学生活动过程的评价
2、评价内容(1)学生参与综合实践活动的态度;(2)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