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评价需提供的材料要求 附件 3 申报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需提供材料 一、申请报告--科技质量处 二、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定量数据表)--科技质量处、财务资产处、人事处、总经理办公室、市场营销处 三、企业技术中心定性评价指标证明材料 1、科技活动经济支出主要内容与金额—科技质量处 2、来技术中心从事研发工作的外部专家信息—研究院 3、对外合作技术开发项目清单—研究院 4、技术中心专家表—研究院 5、拥有的有效发明专利信息—科技质量处 6、通过国家或国际组织认定的实验室或检测中心信息—科技质量处 7、拥有的国家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信息—市场营销处 8、在研重点技术开发项目信息—研究院、科技处 9、当年受理的专利申请信息—科技质量处 10、三年内主持和参加制定标准信息—研究院 11、获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信息-科技质量处 四、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证明材料复印件 1、大中型工业企业科技项目一览表—科技质量处 2、大中型工业企业科技活动情况表—科技质量处 3、企业财务报表—财务资产处 (1)现金流量表(合并报表) (2)资产负债表(合并报表) (3)利润表 4、企业技术开发仪器清单—研究院、生产运行处 5、技术中心专家证书—研究院 6、拥有的有效发明专利证书—科技质量处 7、国家认证的实验室证书—科技质量处 8、拥有的国家驰名商标证书—市场营销处 9、拥有的中国名牌产品证书—市场营销处 10、当年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科技质量处 11、企业主持制定标准证明—研究院 12、集团获奖证书—科技质量处 13、集团产品获奖证书—市场营销处 1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安全环保处 15、公司“十二五”科技发展项目规划—科技质量处 16、公司科技进步奖励办法—科技质量处 17、XX 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证书—科技质量处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