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程建设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工 作 目 的 建 立 健 全 应 对 突 发 重 大 食 品 安 全 事 故 的 援 助 体 系 和 运行 机 制 , 规 范 和 指 导 应 急 处 理 工 作 , 有 效 预 防 、 积 极 应 对 、及 时 控 制 重 大 食 品 安 全 事 故 ,高 效 组 织 应 急 救 援 工 作 最 大 限度 地 减 少 重 大 食 品 安 全 事 故 的 危 害 ,保 障 员 工 身 体 健 康 与 生命 , 维 护 正 常 社 会 秩 序 。 第 二 条 编 制 的 依 据 依 据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食 品 卫 生 法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产 品 质 量 法 》、《 突 发 公 共 卫 生 事 件 应 急 条 例 》、《 国 家 突 发 公共 事 件 总 体 应 急 预 案 》、《 国 务 院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食 品 安 全 工作 的 决 定 》 和 《 国 家 重 大 食 品 安 全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 特 制 定本 预 案 。 第 三 条 事 故 的 分 级 根 据 工 程 建 设 的 实 际 , 按 食 品 安 全 事 故 的 性 质 、 危 害 程度 和 涉 及 范 围 ,将 重 大 食 品 安 全 事 故 分 为特 别食 品 安 全 事 故(Ⅰ级 )、 重 大 食 品 安 全 事 故 (Ⅱ级 )、 较大 食 品 安 全 事 故(Ⅲ)、 一 般食 品 安 全 事 故 (Ⅳ级 )四级 。 2 第四条 适用的范围 在工程施工工地集中食宿时,发生食源性疾患;疫情传播;食物中毒;烹饪卫生;防暑降温;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造成严重影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适用本预案。 第五条 工作的原则 按照“工程统一领导、单位分工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工作原则,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实行管理;有关部门按照本预案规定,落实各自的职责。坚持群防群控,加强日常监测,随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采取先进科学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 作性。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作出 快 速 反 应,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