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依据: 工程地点: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签订地点:深圳市 甲方(建设单位): 法人代表人: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乙方(施工单位): 法人代表人: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家相关部门及深圳市、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规定以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1.1 工程名称: 工程依据: 工程地点: 深圳 工程范围和内容: 。 1.2工期 1.2.1 计划工期 (日历)天。 ⑴计划开工日期: 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⑵计划竣工日期: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实际开、竣工时间根据甲方现场要求或供货、停电计划进行调整。 1.3质量等级 合格 1.4合同价款 1.4.1合同价款包含:人工、材料、机械、设备、施工管理、临时设施、移交前的维护、利润、税金、包干预备费、施工临时道路及临时场地租用、修筑及围堰施工、特殊跨越措施补助费、施工措施费、标示警告牌安装、编制年价差、大型机械进出场费、电子化移交工作费用、自本交易达成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止的期间内由于物价上涨、政策性调整及一般设计变更等因素引起的费用变动、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以及 等专业工程费用,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元,即:(大写) 。本项目实施过程的青赔工作委托中标人实施,青赔费用据实结算。 1.4.2合同价款为以下六种选择中的第 (6) 项: ⑴中标价; ⑵审查批复概算中属施工方费用的部分下浮 %计算的包干价; ⑶甲方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核的审定结算价; ⑷甲方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核的审定预算价; ⑸暂定价;最终以甲方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核的实际审定结算价在项目计划投资金额扣除甲供设备材料和设计、监理等其他费用后的限额内办理价款结算; ⑹其它:未确定价款,甲方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核的审定结算价乘以中标包干率计算的结果办理价款结算 。 1.5承包方式: 包工、包 全部 材料、包验收合格、包工期、包验收消缺。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及乙方自购设备材料的具体划分见第十六条。 第二条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2.1招标文件、招标申请书、招标会议记录、中标通知书、定标书; 2.2合同条件; 2.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2.4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2.5工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