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课件(ppt)(优选)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课件二、服务内容(一)筛查及推介转诊(二)第一次入户随访(三)督导服药和随访管理(四)结案评估(一)筛查及推介转诊筛查对象:辖区内前来就诊的居民或患者,如发现有慢性咳嗽、咳痰≥2周,咯血、血痰,或发热、盗汗、胸痛或不明原因消瘦等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在鉴别诊断(X线)的基础上,登记肺科门诊登记本,填写“双向转诊单”及传染病报告卡,上报结防医生登记转诊报告登记本并24小时以内进行网络直报
推荐其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通海路社区)构进行结核病检查
1周内进行电话随访,看是否前去就诊,并督促其及时就医(追踪)
(二)第一次入户随访•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接到上级专业机构管理肺结核患者的通知单后,要在72小时内访视患者
(1)确定督导人员,督导人员优先为医务人员,也可为患者家属
若选择家属,则必须对家属进行培训
同时与患者确定服药地点和服药时间
(2)对患者的居住环境进行评估,告诉患者及家属做好防护工作,防止传染
(3)对患者及家属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
(4)告诉患者出现病情加重、严重不良反应、并发症等异常情况时,要及时就诊
若72小时内访视未见到患者,则将访视结果向上级专业机构报告
具体内容如下:督导服药随访评估分类干预(三)督导服药和随访管理督导服药(1)医务人员督导:患者服药日,医务人员对患者进行直接面视下督导服药(2)家庭成员督导:患者每次服药要在家属的面视下进行随访评估对于由医务人员督导的患者,医务人员至少每月记录1次对患者的随访评估结果;对于由家庭成员督导的患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在患者的强化期或注射期内每10天随访1次,继续期或非注射期内每1个月随访1次
(1)评估是否存在危急情况,如有则紧急转诊,2周内主动随访转诊情况
(2)对无需紧急转诊的,了解患者服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