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验收等级划分表 (建 筑) 2012年 4月 25日 批准: 日期: 审核: 日期: 编制: 日期:编 制 说 明 1、为规范火电土建工程施工质量检查、验收和单位工程质量评定,促进、加强工程项目质量管理与控制,确保工程质量创优质工程,达标投产,特制定本质量检验计划。 2、本计划适用于田集2 期主厂房及外围区域土建专业的施工过程。 3、本计划编制的主要依据: 3.1 《 电 力 建 设 施 工 质 量 验 收 及 评 定 规 程 第 一 部 分 土 建 工 程 》 ( DL/T 5210.1-2005 ) 3.2 国家颁布的现行建筑安装施工及验收规范和有关技术标准 3.3 国家颁布的现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3.4 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规定 3.5 田集二期工程设计图纸 3.6 电力建设土建工程施工技术检验若干规定 4、土建工程质量验收划分为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和检验批,其划分原则依照《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 第一部分 土建工程》( DL/T 5210.1-2005)标准确定。 5、分项工程由一个或若干检验批组成。 5.1 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5.1.1 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 5.1.2 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验记录。 5.2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5.2.1 分项工程中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5.2.2 分项工程中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5.3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 5.3.1 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5.3.2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5.3.3 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5.3.4 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5.4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5.4.1 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5.4.2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5.4.3 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 5.4.4 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5.4.5 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6、当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6.1 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6.2 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予以验收。 6.3 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