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签订•1、就业协议的签订•(1)《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规定的条款共有七项:•毕业生基本情况•用人单位意见•学校意见•体检•备注栏:可补充其他约定,在签字后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
•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三方都应严格履行本协议,若有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在备注栏内注明
•本协议一式三份,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各执一份
以原件为准,复印无效
•(2)签订就业协议的注意事项•确认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毕业生在签订就业协议时,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毕业生持用人单位的接收函到学校领取就业协议书;先由毕业生和学校签署意见后交用人单位,用人单位签署意见后再交给学校就业管理部门,学校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有关条款的内容必须明确、具体•(3)就业协议的解除•就业协议的解除分为单方解除和三方解除
•单方解除(包括单方擅自解除和单方依法或依协议解除)
单方擅自解除属违约行为
单方依法或依协议解除,是指一方解除就业协议有法律上或协议上的依据,此类单方解除,解除方无须对另一方承担法律责任
是指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经协商一致,取消原订立的协议,使协议不发生法律效力,三方均不承担法律责任
•2、劳动合同签订•(1)《劳动法》规定的必备条款•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2)约定条款•主要有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试用期条款、禁止同业竞争条款、保守商业秘密和专有技术秘密条款、培训和最低服务期条款、合同生效条件、合同变更或解除、经济补偿、经济赔偿及支付方式、有关福利待遇等,还可约定是否提供居住条件、交通工具、通讯费用等
•(3)禁止约定的条款•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押金(物),如钱、物、身份证等
对违反规定的,由公安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