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年对消防维保人员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二、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三、宣传教育培训的形式采取单位与部门、集中与分散、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对重点工种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五、单位、部门对所组织培训的时间、内容及接受培训人员进行认真详细的记录并存档
六、宣传教育培训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人员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一、防火巡查、检查由消防巡逻员进行
每日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班一次
二、消防巡逻员在进行巡查、检查时必须佩戴统一制作的证章
三、消防巡逻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
发现初期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对巡查、检查发现的问题应立即维修
四、防火巡查、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存档备查
五、防火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 )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 )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关闭严密; (5 )清除烟头、发热源等杂物情况; (6 )其它需巡查的情况
六、防火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 )火灾隐患整改及纠正、预防措施落实情况; (2 )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 )消防水源状况; (4 )消防设施正常工作情况,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和功能状况; (5 )重点工种人员及其它员工消防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