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保障措施 11
1 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11
1 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1)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建立消防检查制度:每周二上午由总包单位组织各分包和总包相关部门参加的消防大检查
(2)建立消防巡逻制度:安全、文明施工及环保管理部组织日常的消防巡逻、建立分包参加的日消防巡查小组,填写日检查记录
(3)建立动用明火管理制度:项目部各部门、分包、班组及个人,凡因施工需要在现场动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向项目部提出申请,经安全、文明施工及环保管理部批准,办理用火手续后方可用火
2 制定教育与培训计划 1)各级管理人员入场前需进行防火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入场
2)分包单位入场前需经总包进行消防安全考核,考核合格后分包队伍方可入场
3)总包安全、文明施工及环保管理部负责组织总包职工与分包队伍每季进行一次的消防安全教育
4)总包应对分包单位实施消防监督检查,明确分包单位的消防责任区域,对分包方存有的隐患、违章有权对其进行处罚并监督整改
3 组建义务消防队 项目部组建义务消防队
总包单位负责统一管理及协调,各分包单位进场后均应设立义务消防队,消防队人数不应少于本单位进场施工人数的30%
2 消防安全保障措施 11
1 施工现场可燃物的管控 1)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应按 照 防火有关要求 ,经项目部审 批后,方能 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严 禁 露 天 存放,必须入仓 ,且 设专 人进行看 管,严 格执 行收 发 、回仓 登 记手续
2)严 禁 将 化 学 性 质 或 防护 、灭 火方法 相抵 触 的化 学 易燃易爆物品 在同 一仓内 存放
3)使用化学易燃易爆物品,应实行限额领料
在使用化学易燃易爆物品场所,严禁动火作业;严格控制使用液化石油,确须使用时,必须经安全环境管理部书面批准
4)易燃易爆材料运输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