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三权分置”的实现形式,是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面临的重大理论和实践课题
宅基地的诠释与过去的情况•2
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意义•3
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实现形式•4
宅基地“三权分置”有哪些利好•5
宅基地三权分置将带来哪些制度红利•6
当前,宅基地问题研究主要涉及的四个方面•7
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存在的问题•8
什么是宅基地“三权分置”
宅基地:就是农民在农村建房子所用的土地,所有权:属于农村农民集体成员所有;三权:就是宅基地的“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
过去的情况:三权均属于集体所有,但由于国家对土地一直实施宏观调控,所以建设用地一级市场一直由政府垄断,而农村宅基地也属于建设用地范畴,宅基地虽然属于村集体所有,但农民个人不能买、不能卖,更不能开发建设,所以过去几十年时间里农民在宅基地上的话语权一直比较弱,而宅基地的巨额商业价值也一直在民间沉睡
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意义①三权分置”摆脱了农村宅基地管理的路径依赖,有利于重塑城乡土地权利关系
“三权分置”的提出,一改长期以来宅基地管理“以严治乱”的惯性思维,而是着眼产权再造,是宅基地制度最具实质意义的改革行动
②“三权分置”统筹解决了稳定与放活的矛盾,有利于凝聚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共识
“三权分置”把握“变”与“不变”的辩证关系,既维护了农村社会组织结构及土地占有关系的稳定性,又顺应了部分农民想流转宅基地使用权的意愿
③三权分置”突破了“流转范围”的制度障碍,有利于走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困局
流转宅基地,收益将显著增加,流转动力和活力将全面激发
流转收益增加后,集体组织财力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