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骨科评分标准(试行)一、 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00 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00 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400 分,“医疗质量状况”占300 分,“科研与教学”占100 分
二、 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三、 标准中部分指标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四、 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五、 学术带头人是指在各亚专科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各亚专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正高级职称人员
六、 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的正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 1 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 个月以上的人员
八、此标准用于答辩评比和现场检查
“检查容”中标明“△”符号的,用于答辩评比
对于答辩评比的容,必要时将在现场检查时进行复核
序号检查容标准分检查方法评分标准备注一基础条件100 1 发展环境(10)医院专科建设发展规划5 查相关医院文件、会议纪要等材料专科建设管理的组织完善得2 分;规划合理得2 分;执行效果好得 1 分
医院有扶持专科建设的政策或措施5 查有关资料政策、措施齐全,得5 分;政策措施不完善或不得力,得 3 分;无明确的政策、措施或者不落实,不得分
2 专科规模(30)独立单元,科室布局合理10 现场查看科室布局、就诊流程指示、科室标识专科设置符合相关标准得6 分;科室标识规、清楚得4分
床位数 △10 听取汇报,现场检查至少有 1 个护理单元,病床总数80,得 6 分;每增加 20床加 2 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