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资料山东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2016 年 7 月 22 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山东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已于2016 年 7 月 22 日经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6 年 7 月 22 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纠纷多元化解,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增进社会和谐,维护公平正义,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与促进纠纷多元化解有关的工作和活动。第三条本省建立健全由和解、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仲裁、诉讼等途径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合理配置纠纷化解资源,为当事人提供适宜的纠纷化解渠道。第四条纠纷多元化解促进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尊重当事人意愿;(二)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坚持公平公正;(三)和解调解优先,多方衔接联动;(四)预防与化解相结合。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团体、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建立健全重大决策风险评估、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处理等制度,推进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共同做好纠纷化解工作。精品资料鼓励和支持公道正派、群众认可的社会人士和其他社会力量依法参与纠纷化解。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能力建设,提供必要的公共财政保障,支持各类纠纷化解组织发展。第七条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门负责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组织协调、调查研究、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协调联动,促进各种纠纷化解途径的有机衔接。第八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对接的纠纷化解机制,促进在程序适用、效力确认、法律指导等方面的有机衔接,推动纠纷多元化解。基层人民法院对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进行业务指导。第九条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健全检察建议、检察宣告等制度,建立完善参与纠纷化解工作机制,做好相关工作。第十条公安机关在办理治安案件中,应当依法加强治安调解工作。公安派出所按照职责参与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矛盾纠纷调解处理工作。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