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极具参考价值,如若有用请打赏支持我们!不胜感激!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推荐下载】不论是楼房还是道路的施工,工程质量的合格都和生命财产息息相关。为了保证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国对于工程质量有明文的规定,在此基础上每个省市对于工程安全又有各自的规定出台。 那么,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有哪些内容?下面,就让小编带领大家来具体了解下吧。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以及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第三条 建设工程质量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的规定,满足合同约定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单位、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商品混凝土生产单位、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单位依法承担相应质量义务。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建设工程质量监本文极具参考价值,如若有用请打赏支持我们!不胜感激!督管理。交通运输、水行政等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交通运输、水利等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公安消防、环境保护、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人民防空、气象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建设工程质量的相关监督管理。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保障。第五条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根据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交通运输、水行政等主管部门的委托,依据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鼓励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采用先进科学技术和管理办法,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水平; 鼓励金融、保险机构开展工程质量担保和工程质量保险业务; 鼓励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实行工程质量担保和工程质量保险第二章 质量义务第七条 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承担下列质量义务:( 一) 采购的建筑材料、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符合产品质量标准、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有产品出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