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和核查处置规定》学习01什么是使用农产品
是指来源于农业活动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供人食用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
“农业活动”既包括传统的种植、养殖、采摘、捕捞等农业活动,也包括设施农业、生物工程等现代农业活动
“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是指在农业活动中直接获得的以及经过分拣、去皮、剥壳、粉碎、清洗、切割、冷冻、打蜡、分级、包装等加工,但未改变其基本自然性状和化学性质的产品
规定内容学习《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和核查处置规定》解读实验室均质备份作业指导书010203目录CONTENTS01《规定》内容学习《规定》内容学习《规定》内容学习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监管部门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和核查处置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现就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和核查处置作出以下规定:第一条市场监管部门可以自行抽样或委托承检机构抽样
委托抽样的,应当不少于2名监管人员参与现场抽样
第二条现场抽样时,应检查食用农产品销售者是否有进货查验记录、合法进货凭证等
食用农产品销售者无法提供进货查验记录、合法进货凭证或产品真实合法来源的,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依法予以查处
第三条对易腐烂变质的蔬菜、水果等食用农产品样品,需进行均质备份样品的,应当在现场抽样时主动向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告知确认,可采取拍照或摄像等方式对样品均质备份进行记录
第四条现场封样时,抽样人员应按规定要求采取有效防拆封措施
抽样人员(含监管人员)、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应当在样品封条上共同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规定》内容学习第五条抽样人员应当使用规范的抽样文书,详细记录被抽样食用农产品销售者的名称或者姓名、社会信用代码或者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住所,食用农产品名称(有俗称的应标明俗称)、产地(或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是否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