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6G 系列与11G 系列图集变化对比 一、修订背景 1
根据“四节一环保”要求,提倡应用高强、高性能钢筋; 2
根据我国钢筋标准的变化对混凝土结构用钢筋的品种进行了调整,涉及部分条文的修改或勘误
二、主要修订内容 混凝土结构用钢筋应按下列规定选用: 1
将 400MPa、500MPa 级高强热轧带肋钢筋作为纵向受力的主导钢筋推广应用,尤其是梁、柱和斜撑构件的纵向受力配筋应优先采用 400MPa、500MPa 级高强钢筋; 2
淘汰直径 16m m 及以上 335MPa 级热轧带肋钢筋,保留小直径的 HRB335 钢筋,主要用于中、小跨度楼板配筋以及剪力墙的分布钢筋,还可用于构件的箍筋与构造配筋; 3
用 300MPa 级光圆钢筋取代 235MPa 级光圆钢筋,将其规格限于直径 6m m ~14m m ,主要用于小规格梁柱的箍筋与其他混凝土构件的构造配筋
对既有结构进行再设计时,235MPa级光圆钢筋的设计值仍可按原规范取值; 4
取消HRBF335 牌号钢筋; 5
箍筋用于抗剪、抗扭及抗冲切设计时,其抗拉强度设计值发挥受到限制(360MPa),不宜采用强度高于 400MPa 级的钢筋
当用于约束混凝土的间接配筋(如连续螺旋配箍或封闭焊接箍等)时,钢筋的高强度可以得到充分发挥,采用 500MPa 级钢筋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 6
局部修订中将 500MPa 级钢筋的抗压强度设计值从410N/m m 2 调整到435N/m m 2,保持与抗拉强度设计值一致;对轴心受压构件,由于受混凝土极限压应变0
002 的限制,当采用500MPa 级钢筋时,其钢筋的抗压强度设计值取为 400N/m m 2; 7
按预应力钢筋抗压强度设计值的取值原则,本次局部修订将预应力螺纹钢的抗压设计强度由2010 版规范中取值410MPa 修改为 400MPa; 8
HRB500、HRBF500、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