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XX 县区域公用品牌管理及使用制度 为推进XX县区域公用品牌建设,规范区域公用品牌的使用与管理,优化产品和产业结构,特制定如下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县区域公用品牌(以下简称区域公用品牌)使用管理,维护品牌形象和信誉,保障使用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区域公用品牌与企业品牌双线融合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使用管理区域公用品牌应遵循以下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 2.统一规范管理与自主经营相协调; 3.区域公用品牌与自有商标协同发展; 4.管理保护与市场拓展并举。 第三条使用区域公用品牌,需要符合本制度的条件,并申请履行相关手续后得到批准方可使用。 第二章品牌管理机构 第四条区域公用品牌建设管理由 XX县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商务局)负责,成立 XX县区域公用品牌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 XX县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县 区 域 公 用 品 牌 管 理 及 使 用 制 度 --第 1页县 区 域 公 用 品 牌 管 理 及 使 用 制 度 --第 1页 2 (商务局)主要领导担任。待品牌成熟后,交由XX县电商协会具体负责运营。 第五条领导小组职责: 1.制定和完善区域公用品牌名称、商标、徽记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2.组织制定区域公用品牌发展规划,组织制定区域公用品牌与企业品牌“母子标”建设年度规划; 3.组织制定区域公用品牌宣传推广规范,并对各授权使用单位进行审核; 4.组织对区域公用品牌建设等相关重要问题的研究; 5.管理区域公用品牌的名称、注册、变更、保护、续展、使用和转让等事务; 6.组织对涉及区域公用品牌商标侵权的维权活动。 第六条组长职责: 1.决定各企业关于区域公用品牌名称、商标、徽记的使用; 2.审批区域公用品牌发展规划; 3.审批区域公用品牌年度建设计划; 4.决定相关区域公用品牌的各项重大决定。 第七条区域公用品牌战略规划 区域公用品牌战略规划应结合本县区域公用品牌发展情况每三年制定一次,区域公用品牌规划可以由领导小组自县 区 域 公 用 品 牌 管 理 及 使 用 制 度 --第 2页县 区 域 公 用 品 牌 管 理 及 使 用 制 度 --第 2页 3 行制定,也可以委托专业机构制定。对于既定的区域公用品牌战略规划,应根据政策、市场和授权单位的变化及时进行相应调整。 领导小组应根据区域公用品牌战略规划,编制宣传营销设计系列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