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对照影响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的运营管理、生活服务、健康服务、社会工作服务、安全 管理等五个方面,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大提升工作,到2017 年底,养老 机构服务质量明显改善,各项服务质量基础进一步夯实,具体目标如下: 1、新增床位 全市新增养老床位3300 张以上
2、公办民营 全市公办养老机构民营化率65%,其中,六城区90%,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60%,涕 水区、高淳区40%,全市民营床位占比80%β 3、医养融合 深度医养融合型养老机构占比40%,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覆盖率80 玳各区应至少 建有一所护理院或康复医院,护理型床位占比65%β 4、队伍建设 养老护理员岗前培训率100%,持证上岗率达到90%,中高级以上职称养老护理员占 10%以上
养老机构负责人安全培训率100 双养老机构老年人能力评估人员 500 人
5、评估体系 全市养老机构老年人能力评估人员覆盖率100 玳第三方评估率100%,建立起机构自 评,政府委托第三组织评估的综合运营补评估体系
6、等级评定 全市通过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的机构达80 家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全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大检查、大整治活动
在民政部《养老院服务质量 大检查指南》基础上结合市情制定《某某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大检查指南》
充分发挥 行业协会、评估组织作用,全面排查养老机构服务质量问题与不足,根据问题清单,制定 整治方案
(二)全面推进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专业评估,推 养 老 院 服 务 质 量 建 设 专 项 行 动 实 施 方 案 --第 1页养 老 院 服 务 质 量 建 设 专 项 行 动 实 施 方 案 --第 1页行阳光透明评估,放大等级评定效果,根据养老机构等级实施差异化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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