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基础设施管理办法(试行) 为加强校园基础设施标准化管理,进一步完善校园基础设施,确保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管理、生活秩序,现根据国家教育部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试行)
一.校园基础设施建设标准 (一)食堂 食堂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根据国家卫生部《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按“高校学生食堂标准化建设标准体系(试行)”的规定执行
详见附件 1
(二)学生宿舍 学生宿舍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按“高校学生公寓建设指标体系(试行)”的规定执行
详见附件 2
(三)后勤行政用房 后勤行政用房根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中的有关规定,按学校行政办公用房配置标准执行
装修标准亦按《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详见《房屋及建筑物管理办法》附件 1
校 园 基 础 设 施 管 理 办 法 --第 1页校 园 基 础 设 施 管 理 办 法 --第 1页后勤行政用房,中心、所(不含中心、所)以下部门只配置工作室(含更衣室),不配置办公室
工作室(含更衣室)原则上根据工作性质、任务就近安排,不搞集中式安置
(四)卫生基础设施 1.垃圾箱房设置数量根据学校环境卫生管理的实际需求确定,其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按国家卫生城市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2.厕所建设质量达到国家卫生城市相关标准
3.校区内公共服务场所、公共活动场所,其基础设施建设均应达到国家或上海市规定的卫生标准
详见《学校卫生管理办法》附件、附录
(五)其他基础设施 除上述各类基础设施外,其他各类基础设施均根据学校确定的后勤服务功能,按相关规定或服务管理需求予以配置
其建设或配置标准详见附件 3
(六)消防、安全生产 后勤基础设施必须按照上海市消防、安全生产等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二.校园基础设施管理部门 校 园 基 础 设 施 管 理 办 法 --第 2页校 园 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