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新疆医科大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与评审规程 一、任职基本条件 (一)外(汉)语考试成绩 1
高等学校教师系列,外(汉)语考试成绩应达到以下标准
级别 语种 A级 B级 英语 综合 55 50 理工 50 50 卫生 55 50 日语 55 45 俄语 60 60 德语 55 55 法语 50 55 汉语 60 60 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参加职称外(汉)语考试: ⑴男年满50 周岁、女年满45 周岁; ⑵获得硕士以上学位的; ⑶援疆专业技术人员; ⑷各系列(专业)专业技术人员评聘初级职称者; ⑸从事具有中国特色、民族传统的临床中医药、民族医药、工艺美术、古籍整理、历史时期考古、会计、统计、经济、审计、体育教练员、播音、群众文化、艺术、档案、文学创作、玉石雕刻和鉴赏、民族服装设计等专业技术工作的; ⑹任现职以来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留学或工作一年(含一年)以上的(以留学证明书或签证为准); ⑺申报副高级职称时职称外(汉)语考试成绩达到自治区要求,申报正高级职称需再次参加同一级别考试的; ⑻任现职以来独立或合作(排名前三)出版外文专著、译著的,民考民独立或合作(排名前三)出版汉文专著、译著的; 新 疆 医 科 大 学 教 师 系 列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任 职 资 格 评 审 条 件 与 评 审 --第 1页新 疆 医 科 大 学 教 师 系 列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任 职 资 格 评 审 条 件 与 评 审 --第 1页 2 ⑼取得非本民族语言文字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的; ⑽能力业绩突出、作出重要贡献的下列人员: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 ——“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自治区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 ——自治区优秀专业技术工作者; ——地、州 ( 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