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 年漳州市各级妇幼卫生工作目标管理内容及考核标准项目内容要求分值扣分标准扣分依据得分一、管理工作95 分⒈贯彻实施《母婴保健法》,持证上岗,依法服务,严格《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与发放20 发现人员无依法准入每人扣5 分,《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不规范扣10 分。⒉加强妇幼卫生规范化管理工作, 有健全的各项规章制度;年初有计划,实施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 各级医疗机构及各县(市、 区)要定期组织产、 儿科疑难病历讨论及孕产妇、围产儿死亡评审;一、二级科室各项工作要有专题小结(不少于12 篇)。30 规章制度不健全扣5 分 , 无工作计划、总结各扣 4 分, 未开展疑难病历及孕产妇、围产儿死亡评审扣 5 分 , 专题小结每少一篇扣1 分。⒊每季度召开一次乡级妇幼人员工作例会。每年组织二次以上专题业务培训。加强对乡镇卫生院业务指导,妇幼所(院)妇、儿保、信息科保健人员每人每年下乡不少于12 天。半年要有检查,年终有考评及总结。25 例会少一次扣1 分 , 业务培训少一次扣1 分,下乡少于 12天每人扣 1分 , 半年无检查扣3 分,年终无考评扣6 分。无总结扣2 分。⒋每乡镇配备妇、儿保人员3-6 名;每季度召开一次村级妇幼保健人员(乡医)例会;村级妇幼保健人员(乡医)每年复训一次,受训率要求达95%以上。20 乡级人员配备少于3 人扣 5 分, 例会少一次扣1.5 分 , 村级妇幼保健人员 (乡医) 复训每年少10%扣 1 分。二、婚前保健35 分开展婚前保健服务,要求设独立男女婚检室、宣教室、咨询室,提高婚检医师素质,做好疾病筛查、咨询、随访及转诊工作,规范使用9 种表、薄、卡,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分析工作,按《婚前保健工作规范( 修订 ) 》的要求规范服务内容。要求婚检率达95%以上。婚前卫生指导率100%,提出医学意见指导率100%。35 无独立男、 女婚检室、 宣教室、 咨询室扣 4 分,无开展疾病筛查咨询、 随访及转诊工作扣3 分,未规范使用表簿卡扣9 分,婚检率每下降10%扣 1 分。卫生指导率每下降10%扣 0.5 分。医学意见指导率每下降10%扣 0.5 分。三、信息资料100 分⒈加强信息管理,掌握本县(乡)妇幼卫生基本数据;有专人负责。建立县、乡、村三级网络,做好妇幼卫生原始资料的收集、统计、网络直报、反馈和保管工作,及时完整、准确真实上报妇幼卫生各种报表(指标率上墙)。按要求进行质量控制,按年度装订成册。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按要求和途径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