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计划与食品安全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汇编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计划一、抽样依据为了切实履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监管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及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 133 号)的规定,制定了《县 XX 年度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抽样检验计划》。二、抽样要求1、对全县 87 家建立食品检验室,具备一定质量保证能力的领证企业,根据每一种产品每年 2 次进行抽查;对没有建立食品检验室且不具备质量保证能力的 64 家食品加工小作坊,根据每一种产品每年 3 次进行抽查。2、原则上每次抽样每个单元抽取 1 个批次产品,对于同一获证单元产品品种较多的企业,每次抽样覆盖所有品种。3、县市场监督检验所对抽查中新发现的食品加工企业和小作坊要及时上报食品安全股。三、抽样组数《计划》覆盖了全县 87 家获得生产许可证的食品企业和 64 家食品加工小作坊的 11 类产品,共计 640 组(见附件),其中食用油 221组、大米 33 组、糕点 237 组、纯净水 8 组、卤制品 12 组、茶叶 16 组、调味品 37 组、酒类 18 组、禽蛋类 10 组、豆制品 6 组、其他类 42 组。四、组织实施及后处理县市场监督检验所负责按《计划》组织抽样、检验,并及时将检验报告(2 份)和每季度检验结果汇总(含结果分析)报送食品安全股,第 1 页 共 6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由食品安全股送达检验报告并按程序发布抽查结果公告,对于抽检不合格的由食品生产安全股上报分管副局长,分管副局长统筹安排,并督促整改。第 2 页 共 6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食品安全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一、工作任务XX 年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任务共 1759 批,其中:食品生产环节 909 批(含风险监测 100 批),食品流通环节 500 批,食品消费环节 350 批(含风险监测 115 批)。食品生产环节以粮食及其制品、炒货及坚果制品、糕点、食用油、茶叶、肉制品等为重点品种,食品流通环节以婴幼儿配方乳粉、豆制品、糕点、炒货、节令食品(粽子、绿豆糕、月饼)等为重点品种,食品消费环节以熟肉制品、凉拌菜、盒饭等为重点品种。保健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任务另行安排。二、工作分工市局承担风险管理的科室负责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方案制定,收集、汇总全市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问题样品或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