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计划范文与食品安全重点治理计划汇编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计划范文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原则。一是应将监督抽检与日常监管紧密结合,主动发现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二是科学制定抽检方案,开拓创新抽样方法,提高抽样工作的靶向性;三是加强对食品中农兽药残留尤其是禁限用农兽药残留、环境污染及粮食霉变等突出问题的抽检力度和频次。 (二)坚持合理分工原则。市局主要负责食品生产企业和部分获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城区农贸批发市场和大型商超、城区餐饮食品的监督抽检;各县市区局和市局稽查分局主要负责行政区域内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农贸市场和超市、餐饮等食品的监督抽检。要加大对食用农产品农兽药残留、食品小作坊、小摊贩、餐饮食品特别是小餐饮的抽检力度。已列入市局监督抽检计划的,各地局不得重复抽检。 (三)坚持广泛覆盖原则。全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要实现“四个全覆盖”。一是区域全覆盖。要覆盖城市、农村、城乡结合部等不同区域。二是在产获证食品生产企业全覆盖。要覆盖省内全部在产获证食品生产企业。三是食品品种全覆盖。要覆盖粮食加工品等 31 个大类、119 个品种、197 个食品细类。四是生产经营业态全覆盖。要覆盖生产加工、流通、餐饮、网络销售等不同业态。 (四)坚持监检结合原则。根据监督检查、飞行检查、体系检查等日常监管发现的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抽检;对于抽检发现可能存在第 1 页 共 13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区域性和行业性风险的,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强化监管措施,消除潜在风险。加强抽检与监管工作的信息互联互享。 (五)坚持常专互补原则。在计划性抽检的基础上,根据日常检查、既往抽检、节令热销、舆情热点、突发性食品安全问题等,及时有效组织开展专项抽检工作。实现计划性抽检与专项抽检有机结合,互为补充。 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 2024 年市级食品监督抽检计划为 1936 批次,包括省局转移到我市的 837 批次(食品生产企业 565 批次、餐饮单位 272 批次)、市本级837 批次(食品生产企业 702 批次、获证小作坊 135 批次)、食用农产品 262 批次。 (一)食品生产监督抽检任务 1.食品(含食品添加剂)获证企业的抽检计划。省局转移我市高风险和较高风险的食品生产企业抽检 565 批次(见附件 1);市本级702 批次,已确定获证企业生产的食品(含食品添加剂)602 批次(见附件 2),剩下的 100 批次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