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食品示范企业建设工作方案与食品药品 “四小”整治工作方案汇编食品示范企业建设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法律规范生产、诚信经营”示范企业建设,进一步法律规范食品企业生产经营行为,特别是企业的道德诚信意识,通过榜样示范作用,不断提升我市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整体水平,为我市诚信体系建设提供可靠依据,切实保障全市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任务一是通过各类教育培训,建立“道德讲堂”等方式,提升食品从业人员道德诚信意识、主体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二是督促指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根据产品标准组织生产,达到警示在头顶、要求在眼前,记录在手边;三是鼓舞企业积极采纳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法律规范,逐步使制度要求成为企业人员的自觉行为;四是发挥示范效果,让示范企业成为行业标杆和学习对象,成为探究社会化监管、进行宣传教育的一处示范基地。三、工作部署(一)组织部署(20**年 4 月):各地要将示范企业建设与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结合企业实际,在去年创建活动的基础上,选择有条件有意愿的企业作为 20**年的示范试点企业,4 月底前将名单报送市局。(二)严格标准,实施建设(20**年 5 月-11 月):一是结合“三分监管”计划,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对比 GB14881、119 号公告和《示范建设考核标准及办法》,开展自查自纠,同时对企业进行第 1 页 共 7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点对点,面对面的指导,促进企业对标找差,法律规范进步,鼓舞指导企业积极应用先进管理制度和技术;二是将“道德讲堂”的建设情况和开展内部教育培训的情况将作为评定指标之一,引导和推动企业牢固树立“诚信至上、以质取胜”的经营理念。试点企业 11 月底前提交《市食品企业“法律规范生产、诚信经营”示范建设申请表》。(三)成果验收,提升影响(20**年 12 月):各地组织监管人员、审查员依据考核细则企业进行全面考核,并将最终的考核情况报市局。市局根据考核情况,将 20**年度“法律规范生产、诚信经营”示范企业名单报告省局和各级政府,并向企业颁发荣誉证书,同时将示范建设情况录入企业诚信档案。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督促指导。各地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结合考核标准,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帮助企业开展自查,促进企业法律规范进步,定期不定期开展“道德讲堂”和质量教育培训,鼓舞指导企业积极应用先进管理制度和技术,确保示范建设达到实效。(二)加强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