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2017 年春季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写作和答辩安排的通知 各教学点、直属班:根据学校的安排,现将 2017 年春季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写作和答辩通知如下:一、本学期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写作、答辩时间以赣州电大教务处 2017 年 2月 27 日挂在学校网上的《关于布置 2017 年春季综合实践的通知》为准,即“各教学点必须以教学班为单位统一安排和部署综合实践环节的教学活动。3 月至 4 月中旬学生进行综合实践,4 月下旬本科生答辩。指导教师填写评语、签字、教学点盖章,4 月 30 日前上报各种材料和表格到市电大教务处。5 月上旬市电大对综合实践材料进行评审。”详见 http://www.gzrtvu.com/file_post/display/read.php?FileID=6258。二、毕业论文选题只能是本科阶段所学过的法学方面的专业内容,且该选题只有经审批后才能开始写作,请在 3 月底前先把选题报给责任教师。相关要求和表格请参照本网“毕业论文”栏内的“本科/法学/关于 2016 年秋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写作和答辩安排的通知”的规定。附:相关本科法学毕业论文指导教师、选题、写作、格式、答辩等要求一、指导教师根据中央电大和省电大的要求,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只能由指导教师指导、辅导写作,指导教师资格由省电大确定、聘请,没有指导教师资格的教师不能指导、辅导论文写作,赣州电大具有指导教师资格的教师目前共有七人,他们是王强(赣州电大)、陈良炳(赣州电大)、陈智强(赣州电大)、兰蔚生(信丰党校)、李晓芳(信丰党校)、肖跃龙(南康党校)、苏健林(大余进校)等七人,毕业论文只能从这七人中选择指导教师,每位被选中的指导教师最多不超过指导同一教学班中的 15 位学生。二、基本要求1、毕业论文内容必须是法学本科阶段所学过的专业课程的内容(例如合同法,商法等), 不能超出所学课程;不能写非专业课程的内容(例如英语、计算机等),不能写专科的内容(例如刑法、民法等),请参照教学计划或专业规则里的专业课程来选题。2、毕业论文必须自己独立撰写,不能抄袭、剽窃,杜绝网文,题目自拟,同一教学班内题目、内容不能相同或重复。3、毕业论文要交给指导老师写评语,如需申请学位的,其论文质量要求较高,且成绩须 80 分以上。 4、毕业论文必须按格式写作,包含封面、目录、开题报告、论文提纲、正文等,正文须包含题目、作者姓名、指导教师姓名、内容提要、关键词、正文内容、参考文献等,本科毕业论文正文字数不少于 6000 字,用 A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