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青少年宫民乐团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临海市青少年宫民乐团是由一支老中青年组建的艺术重点团体;是学习音乐艺术的课堂,展示艺术才华的园地、培养素质全方面发展的熔炉。为确保民乐团的健康发展,特制订民乐团规章制度:一、 热爱我国的民族音乐、明确艺术在学生素质全方面发展中不可替代的作用,努力学习、刻苦练功,使自己的演奏水平符合民乐团的规定。二、 热爱集体,树立主人翁的精神,关心乐团的发展。善于合作,个人服从集体,发挥螺丝钉的作用;勇于体现,充足理解音乐,发挥个人艺术才华。觉得乐团争光为荣,为影响乐团的水平而耻辱。三、 爱惜每一次排练的机会。用心提高自己的乐队合作能力、演奏能力和音乐鉴赏能力。四、 以乐团的整体利益为出发点,服从乐团的多个安排,个人服从集体,小局服从大局。五、 准时参加乐团的每次排练、活动,不迟到、不早退。确有状况不能参加排练活动事先请假,经同意方可请假。六、 每一次排练、活动前做好多个准备工作,涉及乐器、谱架,特别是个人演奏技术的准备。七、 在排练中认真练习,用心领略。做到不随便讲话、不做任何与排练无关的事。八、 每一次排练后,规定每位团员作一反思:在排练中学到了什么、存在哪些问题、如何解决?九、 每次外出比赛、表演、活动,服从团部的安排、尊重主办单位的领导和安排、恪守纪律,体现民乐团员的素质。十、 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参加表演;不得带学生外出上课。 临海市青少年宫 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