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合同甲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乙方:身份证号码:鉴于乙方作为甲方工作人员,在工作的实施过程中得以获悉或接触各项信息秘密,为保护该等秘密,经平等协商,甲乙双方订立本保密合同,供双方共同恪守。一、商业秘密本合同提及的商业秘密,涉及但不限于:员工信息、客户资料、楼盘信息、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办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统计、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实验成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有关的函电等等。二、秘密来源乙方从甲方或甲方客户获得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行数据或其它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与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含有保密性。三、保密责任1、对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在此同意:(1)严守秘密,并采用全部保密方法保护该秘密;(2)不泄露任何商业秘密给任何第三方;(3)除工作需要之外,任何时候均不得运用该秘密;(4)不复制或通过反向工程使用该秘密。2、任何时候,只要收到甲方的书面规定,乙方应立刻偿还全部商业秘密资料和文献,涉及但不限于承载该商业秘密资料的媒体及其任何或全部复印件或摘要。如果该技术资料属于不能偿还的形式、或已经复制或转录到其它资料或载体中,则应向甲方进行阐明,甲方有权规定乙方删除。3、任何状况下,乙方应保护甲方及甲方客户的商业秘密不被披露或使用,即使这些信息甚至可能是全部地由乙方本人因工作而构思或获得的。4、未经授权,乙方不得出于私利、或为第三人谋利、或为故意加害甲方等,私自披露、使用商业秘密、制造再现商业秘密的器材、取走与商业秘密有关的物件;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商业秘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无关人员泄露;不得向不承当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或甲方客户的商业秘密;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处分商业秘密的行为皆属于“允许”)或协助不承当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或甲方客户的商业秘密;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甲方或甲方客户商业秘密的文献或文献副本;对因工作所保管、接触的有关甲方或甲方客户的文献应妥善看待,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畴使用。5、如果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乙方应当采用有效方法避免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乙方如违反本项规定的,应承当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