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囱施工要点基础1.烟囱基础的基坑挖好后,应由施工单位会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等检查基坑中心的坐标、基底的尺寸和标高等与否符合设计规定;地基土质与否符合设计时所采用的勘探资料;地下水位状况以及其侵蚀性等。经检查验收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2.当基坑处在地下水位下列时,挖掘基坑前应根据水文地质状况,采用有效的降水或排水方法,并应采用避免地表水流入基坑的方法。基坑降水或排水方法,应持续至回填土完毕到地下水位以上时方可停止。3.基底表面应平整。严禁用填土的方法找平基坑底面。在个别稍低于设计标高的低洼处,可在浇筑垫层混凝土时找平。4.基坑验收后,应立刻进行基础施工。如停止时间过长,应重新复查无误后方能进行施工。如基坑表面被水浸泡、扰动时,则必须将被浸泡、扰动的土除尽,并采用加厚垫层的方法,使其达成设计标高。在基土破坏比较严重的状况下,应由有关单位拟定对应的补救方法。5.M 形组合壳体基础采用土胎施工时,应做到外形尺寸精确,且不应破坏其原土构造。土胎完毕后,应在其表面上抹 1:3 的水泥细砂浆面层,厚25~30mm。6.插入基础杯壁内的筒壁纵向钢筋,应按设计规定的位置、分组及插入深度等,精确地与基础钢筋绑扎或焊接牢固,并应有避免钢筋位移的方法。7.基础施工缝的留设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基础底板混凝土应持续一次浇筑完毕,环形或圆形板式基础的施工缝,可留在底板与环壁的连接处,如图 21-30(a)、(b)。图 21-30 环形、圆形板式基础施工缝留设位置(a)环形板式基础;(b)圆形板式基础(2)壳体基础混凝土应按水平层次持续一次浇筑完毕,不得留施工缝。对于正倒锥和截锥组合壳基础,当一次浇筑完毕确有困难时,可按图 21-31 留设施工缝。图 21-31 壳体基础施工缝留设位置8.基础完毕后,应立刻进行基础的验收和基坑的回填。回填土应分层认真扎实,每层厚度不适宜不不大于 200mm。回填土宜稍高于地面,以利排水。回填土扎实后,再做排水护坡,其坡度不应不大于 2%。9.高度不不大于 50m 的烟囱,应在标高 500mm 处的筒身上埋设 3~4 个水准观察点,进行烟囱沉降观察。建筑在湿陷性黄土地基上的烟囱,不管其高度如何,均应埋设水准观察点,按规定进行观察。砖烟囱1.砖烟囱筒身应用异型或普通粘土砖砌筑。砖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规定。凡外形尺寸、强度、抗冻性、火候、裂缝等不符合国标一等砖的规定时,不准使用。砌筑在筒身外表面的普通粘土砖,应选用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