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煤购销合同甲方(供货方):乙方(购货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方经和谐协商,就甲方在合约期内为乙方供应原煤,达成以下合同:一、原煤的供应:甲方向乙方供应原煤、数量不限。二、原煤的质量:灰份:30%以内,水份 7%。硫 0.5%以内. 三、原煤的价格基价:每吨按 元,随行就市。四、供应原煤的期限、地点、方式。1、乙方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向甲方采购原煤。2、运费由乙方负责。五、检查的原则与方式。乙方按实际收到的数量验收,按化验成果结算货款。六、货款结算方式。1、实销实结:甲方开具增值税票给乙方。2、乙方支付方式为(A、电汇;B、支票;C、现金)。七、其它商定:八、甲、乙双方在推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商定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定补充合同书,该补充合同书与本合同含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重要负责人:重要负责人:(签章)(签章)订立日期: 年月 日